泡泡貓|儲值金制度
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
本契約係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「美容定型化契約範本」訂定,並就本公司儲值金(預付型)會員制度加列特別約定。雙方若有未盡事宜,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法令、誠信原則辦理。
衛生福利部112年6月8日衛授疾字第1120300459號函發布
https://www.ey.gov.tw/File/1F7FAB88ED2595F6?A=C
永豐銀行 商品儲值卡預收款信託契約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gDs25FryiePPlvtIeCzhszvyzG8rzucM/view
立合約書
一、服務內容
項目:臉部美容/肌膚保養
單價、次數、總費用、期間:依附件《服務明細表》
乙方將提供之服務流程、使用之商品(含成分)、可能效果與限制、副作用及風險評估等,已於《服務說明暨風險告知書》載明並由甲方簽名確認。
二、會員規約暨儲值金制度(特別約定)
1.會員資格:甲方得以購買「儲值金」成為會員;會員得享依方案載明之會員優惠價及專屬權益。會員權利不低於非會員,義務不高於非會員。
2.儲值金性質:儲值金屬預付型金額,僅供於泡泡貓門市消費抵用,不得折現、轉售或轉換其他權益。
3.適用範圍:使用儲值金結帳之交易,得享會員優惠價;未以儲值金結帳之交易,依一般牌價(非會員原價)計算。
4.共享與有效期限:儲值金無使用期限;甲方得於直系親屬或經甲方書面指定之親友共同使用(以乙方會員系統設定為準)。
5.帳務查詢:乙方提供會員專區或書面列示儲值金餘額與消費紀錄;甲方得隨時請求列印或寄送紀錄。
6.遺失/盜用:如因甲方卡片遺失或帳號外流導致之使用,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停用並辦理補發(得酌收工本費不逾新臺幣100元)。
三、價金與付款方式
依附件《收費與付款方式表》載明:現金/信用卡(含分期)/其他。信用卡手續費由乙方負擔;不得分刷或預刷未到期價款。
四、健康告知與處置
甲方於接受服務前應據實填寫健康告知表;服務過程如有異常,乙方應立即停施並協助就醫。詳如《健康告知與處置同意書》。
五、卡/憑證之使用
若以會員卡或電子憑證提供服務,乙方於卡/憑證上明確標示使用方式、次數、地點與期間。
六、解約/終止與退費(含儲值金退費機制)
#(一)實施前任意解除
甲方於尚未開始服務時任意解除本契約者,乙方應於解除日後15日內退還已收費用,並得依法定上限收取解約手續費(未約定者不得收取)。
#(二)實施後任意終止
甲方於已開始服務後終止者,乙方應於終止日後30日內,退還已繳費用扣除:①已接受服務金額(依每堂/時單價×已使用堂/時,或按契約存續期間比例計),②甲方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金額,③依法得收之解約手續費(未約定者不得收取)。
#(三)不可歸責雙方之解除/終止
因天災等不可抗力或甲方因死亡、疾病、健康情形不宜繼續者,雙方得解除或終止;乙方應依法計算退還,不得另收手續費。
#(四)儲值金之退費與調整(特別約定)
1.優惠條件:會員優惠價係以「使用儲值金結帳」為適用要件。
2.申請退款:甲方申請退還未使用儲值金餘額時,乙方於7–14個工作天內以原付款管道或轉帳辦理退款並通知甲方。
3.已享優惠之交易調整:甲方過去以儲值金結帳而取得會員優惠者,於申請退款時,前述已完成交易之單價將改以非會員原價(牌價)重計;乙方得以重計差額自可退還之儲值金餘額中優先扣抵。若餘額不足,雙方同意以一般付款方式補差或折抵其他服務;
本項屬「優惠事由消滅之價差回復」,不屬額外手續費,亦不另收任何違約金。
4.未享優惠之交易:過去以非儲值金結帳之交易不在重計之列。
5.共享名單變更:共享名單可於退款前辦理移除或調整;退款完成後即終止共享。
6.退款申請流程:甲方可填寫《儲值金退款申請書》或線上表單(短網址:https://reurl.cc/QejpnO)
七、售後服務及預約
甲方應先完成預約;無法依約時間到店者,應於定方式於一定時間內事先通知乙方。逾時或延遲所生之追加成本,依實際發生由甲方負擔。
八、履約保證(如採用預付型方案時擇一勾選)
◼︎金融機構信託/履約保證專戶(依銀行書面證明附於契約)。
□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履約保障方式:_____(附證明)。
九、個資保護
乙方依個資法蒐集、處理、利用甲方之基本資料與服務紀錄,並提供查詢、閱覽、複製、補充、停止處理利用及刪除等權利行使管道。
十、契約變更與爭議處理
契約如需變更,雙方得以書面協議。
瞭解並同意以上的內容 同意 1、本卡為無記名發行,無使用期限。本卡遺失、被竊或消磁無法使用者,恕無法提供辦理掛失、補發及回兌現金。
2、本卡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兌換商品不再另行開立。
發行人:泡泡貓股份有限公司
聯絡地址:臺中市北屯區三光里太原路三段383號1樓
統一編號:94256530
消費者服務專線:0906-089-776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08:30~17:30 例假日除外
實收資本額(元):新台幣 21,000,000
本卡之本金已存入本公司於永豐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,專款專用,信託期間由最後一次儲值日起算十二個月止。
信託期間屆滿後,即由本公司自信託專戶領回等値款項,但卡片持有人仍得向本公司請求履行相關義務。
敬請消費者至 永豐/墨攻 系統網站查詢儲值卡餘額
https://trust.sinopac.com/ETrust/Web/TT/TT0001
https://www.mohist.com.tw/CardMohist/search2.php?sto=AAA